取回在網戀詐騙案中的不當得利
2025-07-16
取回在網戀詐騙案中的不當得利
原告被網絡「情人」詐騙,以送禮名義被誘騙轉超過US$850,000,最終發現完全是子虛烏有 。
其中一筆 USD 41,550 在2018年3月14日匯入第 3 被告(註冊於塞舌爾的公司)的帳戶,用途被詐稱為客戶 Malaika Investment Ltd 的貨款。
可是,由於第3被告缺乏商業證據,同時款項來源與用途不符,法庭最終依「不當得利」原則裁定受害人可追回所有資金,即使部分被告並非首級詐騙者,亦需負上民事責任。